活動對象:

使用New New Bank線上成功開立「特定金錢信託帳戶」(亦即基金帳戶)之存戶。(限本國人,年滿18歲即可開戶)

活動期間:

113/02/01~113/12/31

活動辦法:

透過New New Bank台幣存款帳戶(以下簡稱扣款帳戶)扣款申購本行定期定額全系列基金(不包含後收型及貨幣型基金),每一憑證編號之每筆扣款金額小於或等於新台幣1萬元,依定扣憑證之手續費金額取最高前三筆加總免收手續費,並於月底日檢視扣款帳戶餘額是否達新臺幣10萬元,免收之小額扣款手續費將於次月第二個營業日(遇國定例假日將順延)匯入至約定扣款帳戶(依ID歸戶,每人每月上限300元)。

基金/債券下單

常見問題

提供24小時使用介面功能,交易如遇非交易所交易時間則視為預約次一營業日交易(基金交易時間為每營業日下午3時前完成交易並扣款成功者記為當日交易,逾時之交易將於次一營業日執行交易)。

投資標的
申購手續費前收型 申購手續費後收型
(其他約定事項包含但不限於下表所列,悉依「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特約事項」及各基金「費用結構聲明書」)
信託報酬項目
申購金額限制 單筆 DBU:
台幣信託:
國內基金:最低NT$10,000
境外基金:最低NT$30,000
外幣信託:
國內基金:最低USD$1,000或等值外幣
境外基金:最低USD$1,000或等值外幣
(惟人民幣計價基金最低為人民幣6,500元)
OBU:
最低申購金額為美金50,000元或等值外幣。
台幣信託:最低NT$150,000
外幣信託:最低USD$2,500、EUR$2,500、AUD$2,500、ZAR$30,000、JPY$270,000、CNY$16,700
定期定額
(限DBU)
台幣信託:最低NT$3,000
外幣信託:最低USD$100元或等值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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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定期定額扣款方式提供New New Bank帳號以及聯邦信用卡扣款。
提供委託人選擇之投資日為每月2日、8日、12日、18日、22日、28日(遇例假日順延)

投資標的
申購手續費前收型 申購手續費後收型
(其他約定事項包含但不限於下表所列,悉依「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特約事項」及各基金「費用結構聲明書」)
信託報酬項目
申購手續費 申購時收取0~3% 申購時不需支付申購手續費
遞延申購手續費
(即申購手續費於贖回時採條件式遞延方式收取,Contingent Deferred Sales Charge,CDSC)
依「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特約事項」及各基金「費用結構聲明書」之約定,贖回時視基金持有期間收取4%~0%不等之手續費,詳細收取費用依各基金產品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
信託管理費 第一年不收,次年度起以信託金額乘上年費率0.2%乘上持有期間
(DBU最低以等值NT$200計收,國內貨幣型基金免收)
轉換手續費 受託人收取 DBU 境外基金:NT$500/國內基金:NT$50 依「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特約事項」及各基金「費用結構聲明書」之約定
交易相對人收取 0~1.5%
申購時通路服務費 0~1%
持有期間通路服務費 0~2%

登入APP點選【總覽】→【財富管理】→【定期定額資料變更】。

注意事項
1. 本專案所稱之使用New New Bank線上「成功開立」特定金錢信託帳戶,係指「申請開戶且經聯邦銀行審核通過發送“完成線上信託開戶”通知簡訊者」;僅申請開戶未於審核通過者,非屬本活動認定「成功開立」。
2. 本專案限以New New Bank台幣帳戶約定扣款,外幣帳戶不適用。
3. 本專案對象限以本人帳戶扣款並回饋至本人約定扣款帳戶。
4. 投資人約定之扣款帳戶每月扣除定期定額投資金額後,該帳戶於扣款後月底餘額仍大於或等於新台幣10萬元者始符合本專案資格,惟每月小額扣款手續費最高免收金額為300元整。
5. 符合本專案之定期定額扣款憑證應為有效扣款憑證,不得為暫停(或停止)扣款狀態。另,扣款帳戶於本行辦理手續費匯入作業時已結清銷戶、凍結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匯入款項,本行得取消其資格。
6. 如欲申請拒絕行銷,請撥打本行免付費專線0800-089-888或智能好邦手協助辦理。
7. 相關未盡事宜,悉依與本行簽訂之「聯邦商業銀行線上開立數位綜合存款帳戶約定書」、「特定金錢信託契約書」及「特定金錢信託交易申請書」相關約定辦理。
8. 關於本活動所進行之投資,委託人皆已詳細閱讀、確實明瞭並願意遵守相關約定,且同意接受所投資商品之內容、交易條件及各項費用,並願意自行承受承做本項交易所可能發生之投資損失及風險,並基於自主判斷是否有能力承擔風險及是否進行本項交易做最終之決定。
9. 銀行受託投資之國內、境外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10. 信託產品投資須知及風險預告:請投資人審慎評估各項條文內容
11. 本行依信託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應遵循事項第七條,揭露相關資訊
12. 本行保留隨時取消、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本行網站(www.ubot.com.tw)公告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聯邦銀行相關規範辦理。